不讲法条原文,只讲老板会损失什么、能避免什么。文章首发于公众号「董律来了」,本站同步存档。
不能。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,违法约定的代价是二倍工资。
法律上一分钱不用赔——但你证明不了录用标准,就得乖乖掏钱。
入职30天是红线;满一年不签,直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HR故意不给自己签合同反要二倍工资?法院:不赔。
坚持17年的判法变了,二次合同到期,你不能再说不续就不续。
同样是"末位",一个赔2N,一个完全合法——差别只在操作路径。
提前解散、客观情况重大变化、经济性裁员、协商解除——选错一条赔到肉疼。
低绩效员工的三个雷区与合规退出路径。
销售和高管最容易批;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外企灵活办公的隐形福利与举证逻辑。
仲裁员视角:实践中的判法五花八门,关键在辩解策略。
被约谈当天"摔伤",同一剧本上一家已赔几十万。
中院终审:工资照付,只减佣金。
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新规落地,没买的单位自己赔。
2026社保合规年,三流不一致,代缴都做不了。
一周遇到三起的案件类型,社保部门把认定权限交给了单位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2条:三期女职工不得依据第40条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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